東莞通知:國慶巴士亂漲價最高罰50萬元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9月29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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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明碼標價最高罰5000元,國慶票價舉報熱線12358。
昨日,東莞市發改部門公布了2014年國慶期間客運票價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客運公司在顯眼的位置張貼價目表,不得遮擋,必須公示相關優惠票價及退票手續費標準等。對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擅自提高票價或在標價外加收其他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處5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
東莞市發改部門表示,各汽車客運站必須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營運車輛必須在車廂內張貼不少于兩張由原市物價檢查所監制的《客運票價表》,嚴禁使用窗簾或其他物體遮擋《客運票價表》。明確收費項目和執行標準,不得超標準收費和自立項目收費。道路客運票價不得在政府指導價外另行加價,燃油附加費的啟動和收取標準要嚴格按照原省物價局、省交通運輸廳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汽車客運企業必須嚴格按原市物價局、交通局核定客運線路的段站(配客站)和票價標準執行,加強營運車輛司乘人員業務培訓和管理,嚴禁擅自提高票價或在標價外加收其他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
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工作
各汽車客運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通知要求,高度重視,加強管理,特別是涉及到東莞公交體制改革的線路和車輛,一定要重點提醒告誡,各汽車客運企業對東莞公交體制改革的線路和車輛要有專人負責,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落到實處。東莞市發改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經營單位進行嚴肅處罰,對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擅自提高票價或在標價外加收其他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處5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國慶票價舉報熱線: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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