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調整之后,一系列影響正在逐步呈現。1月8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布2016年“已審定”的5批車型需重新核定,企業應按照新的技術要求,進行申報。這意味著,去年工信部發布的5批共2198款新能源車需重新核定。分析指出,新政對現有銷售雖造成影響,但嚴格補貼審批對今年新能源車可持續發展起到保障作用。
按照“新標準”重新審定目錄
《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申報資料包括,企業承諾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請書、車輛主要技術參數、產品檢測項目以及其他證明資料。
其中,最為關鍵的產品技術要求中,根據上月底發布的《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包括了非快充純電動客車、快充純電動客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需分別滿足“系統能量密度”“快充倍率”“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和“燃料電池汽車純電續駛里程”的要求;申請《目錄》時,企業應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或產品安全監管承諾書;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的要求不適用于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等。
與此同時,由于依據《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有關要求,2016年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1至5批車型需重新核定;企業應按照新的技術要求,進行申報。
這就意味著,去年工信部按照“老辦法”發布的5批新能源車“推薦車型目錄”,將按照“新標準”進行重新核定。這也就意味著,去年12月29日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原定的實施日期:2017年1月1日,實際上提到了2016年1月1日。
今年首張新能源車牌照發放
一邊強化技術標準,一邊則加速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發放。1月10日,在《通知》發布不到兩天,發改委便再度放出了一張新能源汽車牌照,重慶金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獲得年產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生產資質。
這也是我國發放的第八張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牌照,在此之前,北汽新能源、長江汽車、長城華冠、奇瑞新能源、敏安汽車、萬向集團、江西江鈴已經相繼獲得了發改委發放的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最終批復。
據了解,重慶金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項目建設地點為重慶市兩江新區魚復工業園福生大道229號,建設規模為達產后形成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產能。項目利用新征用地,新建沖壓、焊裝、涂裝、總裝、電池包車間等生產車間,以及綜合辦公樓和試車跑道等設施,新增相關生產工藝設備。
該項目的總投資25.1億元,其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22.7758億元,流動資金23267萬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105717萬元,銀行貸款145308萬元。
分析指出,隨著新能源乘用車生產資質的加速審批,未來新能源乘用車的供給端將會越加豐富,將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整體加速發展。據乘聯會數據,2016年新能源汽車全年銷量32萬輛,其中純電動車銷售24萬輛,增長116%;插電混動銷售8萬輛,增長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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